佛法與人性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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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聯合國各個會場到貧困地區的街角一隅,有關人權的討論已經在全世界各種場合展開,這些討論凸顯了許多互相衝突的價值系統及世界觀,譬如個人主義相對於公有主義、現代化相對於傳統文化,加上東與西、南與北之間的分歧,還有像就業權及體面住房權等經濟及社會權利相對於自由發言及表達的公民政治權。

然而,所有有關人權的概念,包括那些不一定提到人權這兩個字的有關理念,歸根究柢都是源自於對人性尊嚴某個程度的認知。換句話說,人們認為應該得到得體的對待,因為他們擁有人性尊嚴這個人類與生俱來的價值。

在某些文化傳統中,這份尊嚴來自於上帝,因為人類是以祂的形象被創造的。在其他文化中,人類獨有的思考能力及理性被認為是人性尊嚴的來源。然而,將人性尊嚴視為人類凌駕其他生物的特權這個概念已逐漸被淘汰,而變為人類應該負起責任去照顧自然界並尊重所有生命形式。

佛法又是如何看待人性尊嚴呢?這見解從何而來?有什麼可作為支持的理論基礎?

無法衡量的價值

佛法的出發點是生命的價值及其尊嚴。舉例來說,日蓮在一封給弟子的信中提及,生命一日的價值超過世上所有財寶。佛法還更進一步主張,每個單獨的生命體和浩瀚的宇宙其實是密不可分的。

從佛法的角度來看,儘管宇宙中存有數量多到令人難以想像的生命形態,人類的生命仍是極為尊貴,且肩負特別的責任。就如同日蓮引用《涅槃經》的一段經文,指出:「人身難受,如爪上土。」

人類的生命最獨特之處,就是人類有廣泛的選擇權利,也就是我們有選擇行善或作惡、建設或破壞的自由。

最近有一本談論老年化帶來的挑戰的書,書中介紹了一位年輕女性的故事。這位女士已婚,有年幼的孩子,當婆婆中風臥床之後,驟然必須負起照顧婆婆的責任。一開始她並不能理解,這樣的事情為什麼會發生在她身上,讓她原本就辛苦的生活更增加一份負擔。透過佛道修行,她逐漸理解到,自己有辦法將這個處境轉變為一個創造價值的機會,而這完全取決於自身選擇如何去面對它,她也得以將面對婆婆的心情由原本的怨氣轉變為感謝。

佛法對人性尊嚴的基礎概念,就是我們能夠選擇自我精進這條道路。

佛法對人性尊嚴的基礎概念,就是我們能夠選擇自我精進這條道路。換句話說,我們能夠持續地選擇困難的道路,以期帶來創造及成長。自我精進是一個充滿成熟的勇氣、智慧與慈悲的狀態,被描述為佛界或是悟達。所有人,事實上所有生命,都具有這個潛力,這個概念特別在大乘佛教中被表達為眾生都具有佛性。

更具體來說,就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使命,一個只有他或她能夠扮演的角色,唯有此人才能提出的獨一無二的看法以及做出的貢獻。池田大作在最近寫給中學生的書中提到:「只要出生在這世上,就一定有非你莫屬的使命;否則,就不可能降臨在這世上,宇宙萬物絕無絲毫的多餘,一定具有某種意義,被人稱為『雜草』的植物,也有其存在的價值。此外,『櫻』『梅』『桃』『李』各具使命、個性、意義。」

上述故事中的婆婆也同樣設法發揮她非常有限的能力,為家人做點事情。由於她的手仍然可以運用自如,她開始編織,一方面作為一種治療,一方面也為家裡做些有用的東西。另外,當其他人出門時,她也很樂意看守家門。

從佛法來看,即使在最艱難的環境中,人們也可以選擇創造價值。透過這樣的選擇,我們可以完成生命中非己莫屬的目標及使命,也可以呈現出生命中本有的珍貴人性尊嚴。若每個人能普遍覺醒到生命中本有的人性尊嚴,這應該就是最堅實的人權基礎。

來源: 2000年7月號《SGI季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