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日蓮大聖人的一生及其教導

(一)日蓮大聖人的一生

  為了消滅全人類的不幸、希望令所有人打開佛境界,日蓮大聖人的一生,是貫徹此誓願與慈悲的弘通妙法(南無妙法蓮華經)的一生,也是徹底苛責阻礙民眾幸福的一切惡行,大難相連的一生。

(1) 黎明期

  日蓮大聖人是在1222年2月16日,誕生於安房國長狹郡東條鄉片海(今千葉縣鴨川市)漁村一個以捕魚為生的庶民家庭。
  十二歲時開始在安房國清澄寺接受教育。那時,大聖人立下「願作日本第一智者」(御書921頁)的誓願,為了拯救父母及民眾,努力汲取超越生死根本苦惱的佛法智慧。大聖人為了窮究佛法,十六歲時出家拜清澄寺道善法師為師。
  大聖人述說他此時得到「如明星之智慧寶珠」(同前),也就是堪稱佛法基根──「妙法」的智慧。
  之後,大聖人到鐮倉、京都、奈良等地遊學,也曾到天台宗總本山的比叡山延曆寺等各大寺院學習諸經,掌握各宗派教義本質。結果,得出的結論是確認了《法華經》才是佛教所有經典中最為卓越的經典,自身所悟得的南無妙法蓮華經正是《法華經》的肝要,是從根本解決萬人苦惱的法則。並自覺擁有弘揚南無妙法蓮華經此拯救末法1民眾之法的使命。

(2) 立宗宣言

  大聖人透過到著名的佛教寺院遊學,確認了弘通妙法(南無妙法蓮華經)的使命與方法,在覺悟會發生大難之下,踏出弘通妙法的實踐。
  1253年4月28日「午時」(正午),於清澄寺破折念佛等,宣言南無妙法蓮華經的題目才是拯救末法民眾的唯一正法。此稱為「立宗宣言」。大聖人時年三十二歲,開始自稱「日蓮」。
  對於在立宗宣言之際嚴厲批判念佛教義的大聖人,地頭(行使警察權、稅捐徵收權的幕府官員)東條景信因是念佛宗的虔誠信徒,為此怒不可遏。他企圖加害大聖人,但大聖人倖免於難。
  之後,大聖人到當時的政治(軍事政權)中心──鐮倉,在名越(據傳是於松葉谷)蓋了草庵,正式展開弘教。大聖人一邊破折當時對鐮倉人民有廣泛影響的念佛宗及禪宗的錯誤教義,一邊弘揚南無妙法蓮華經題目。
  於此弘教初期,富木常忍、四條金吾(賴基)、池上宗仲等人入信。

(3) 提出《立正安國論》與法難

  大聖人於鐮倉展開弘教時,幾乎每年都發生氣象異常、大地震等天災地變,而大饑荒、火災、傳染病等災難也相繼發生。
  尤其於1257年8月襲擊鐮倉方面的正嘉大地震,使鐮倉的主要建築物全都倒塌,災情慘重。
  大聖人以此地震為契機,為了明示世人不幸的根本原因,並謀根絕之道,著作了《立正安國論》,於1260年7月16日,向當時掌握實權的最高權力者北條時賴提出。這是大聖人第一次的進諫國主。
  《立正安國論》中指出,連續發生天災地變的原因,在於日本國中人們違背正法,信奉邪法的謗法行為(毀謗正法)所致,而最大元凶就是由法然(1133-1212)所提倡的念佛教義。
  大聖人警告說,人們如果停止皈依惡法,信受正法,則和平樂土出現;否則,將會發生經文所說的三災七難2等災難中尚未發生的自界叛逆難(內亂)及他國侵逼難(他國的侵略)此二難,勸諫從速皈依正法。
  但是幕府要人無視大聖人至誠的諫言,念佛者們獲得幕府要人的默許,圖謀迫害大聖人。
  提出《立正安國論》後不久,有天晚上,念佛者們想要置大聖人於死地,襲擊了他住的草庵(松葉谷法難)。
  大聖人僥倖逃過一劫,暫時離開鐮倉。翌年,1261年5月12日,幕府逮捕了已經回到鐮倉的大聖人,處以流放伊豆的伊東之罪,是為伊豆流罪。
  1263年2月,伊豆流罪獲得赦免,大聖人回到鐮倉,翌年,為了探望生病的母親,前往故鄉安房方面。
  1264年11月11日,大聖人一行人在前往住在(安房)天津的門人工藤家的途中,遭到地頭東條景信率武裝人員襲擊。此次大聖人額頭負傷、左手骨折,也有一名門人身亡,是為小松原法難。

(4) 龍口法難與發迹顯本

  1268年,蒙古帝國的國書送達鐮倉,要日本臣服蒙古帝國,說如果不回應這要求,就要出兵攻打。他國侵逼難成為現實迫在眼前。
  於是,大聖人對當時的執政者北條時宗等幕府要人以及鐮倉各大寺院的僧侶共十一處,寄送了書信(十一封御書),清楚指出《立正安國論》中的預言應驗,並提出要與諸宗僧侶在公開場合進行法論。
  但是幕府以及諸宗僧侶卻無視大聖人的呼籲,不僅如此,幕府還將大聖人教團視為危險團體,對其進行彈壓。
  此時,祈禱降伏蒙古的真言宗僧侶影響力日益增強,而真言律宗的極樂寺良觀(忍性)勾結幕府,開始坐擁強大勢力。大聖人對於給予民眾與社會惡劣影響的諸宗,一步也不退卻,開始進行破折。
  1271年夏天發生大旱災時,良觀要進行祈雨。大聖人聽到此消息,向良觀提議,若良觀七天內能降雨,大聖人願意成為良觀弟子;如果沒有下雨,良觀就要皈依《法華經》。
  良觀進行祈雨的最初七天,滴雨未下。他提出延長七天繼續祈雨,非但沒有下雨,還颳起暴風。良觀徹底失敗。
  但是,良觀並不坦承自己失敗,反而更加怨恨大聖人,以密切往來的念佛僧人之名控訴大聖人,又煽動幕府要人及其夫人,圖以權力彈壓大聖人。
  良觀受到當時人們敬重,認為他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僧侶,但實際上卻是個勾結權力、貪圖權勢的人。
  同年(1271年)9月10日,大聖人被幕府傳訊,受到侍所所司(侍所是負責軍事、警察的機關,所司是次長,首長由執政兼任)平左衛門尉賴綱審問。
  此時,大聖人以佛法法理,訴說治理國家的國家領導人應有的態度,向平左衛門尉進諫。
  兩天後的9月12日,平左衛門尉率領武裝士兵襲擊草庵,像對待謀反者般逮捕了大聖人。那時,大聖人強力對平左衛門尉進諫說:「如果你迫害『日本支柱』的日蓮,一定會發生自界叛逆難及他國侵逼難兩難。」(9月10日和12日這兩天就是所謂第二次的進諫國主。)
  大聖人在半夜突然被武裝士兵押往鐮倉郊外的龍口岸邊。平左衛門尉等人企圖暗中私下將大聖人處斬。但是,正當劊子手舉起大刀要行刑之際,突然從江之島方面飛來一個如「圓球」般的發光物體,劃過夜空向西北方向飛去。士兵們見狀喪膽,無法行刑。(龍口法難)
  此法難對大聖人本身而言,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亦即,大聖人在勝利地超越了龍口法難時,打開了肩負宿業與苦惱的凡夫之迹(暫時的姿態),以凡夫之身顯現出本來的境地(本地)──即生命中具有的本源的、滿溢慈悲與智慧的佛(久遠元初自受用報身如來)的本來的境地。這稱為「發迹顯本(打開迹顯現本)」。
  在發迹顯本後,大聖人展現作為末法本佛的言行,並且圖顯了萬人應敬為根本、皈依的御本尊。

(5) 流放佐渡

  龍口法難後,幕府一時之間不知如何處置大聖人,只有把他拘留在相模國依智(今神奈川縣厚木市)本間重連(佐渡國的代理守護)的官邸約一個月。其間,誣告大聖人門人放火殺人等罪,策劃種種的彈壓。
  最後決定判處流放佐渡(現在的新潟縣)。大聖人於1271年10月10日從依智出發,11月1日到達佐渡,住進墓地裡一間荒廢的三昧堂(送葬用的堂舍)。大聖人除了要面對氣候嚴寒、衣食短缺的問題,還處於佐渡念佛者伺機想取其性命的嚴酷狀況之下。
  此外,彈壓也擴及鐮倉的門人。有人被抓進土牢,有人受到被驅逐、領地被沒收等處分。許多門人出於膽怯或是明哲保身,對大聖人佛法起疑而退轉。
  翌年1272年1月16日、17日,不僅佐渡,還聚集了來自本州鄰近地方的諸宗僧侶數百人,欲置大聖人於死地,但被本間重連制止,轉而以法論對決,大聖人將各宗邪義全數論破。(塚原法論)
  2月發生北條一族內亂,在鐮倉(幕府的中樞)與京都(皇都的中樞)發生戰鬥(二月騷動,即北條時輔之亂)。大聖人在龍口法難時預言的自界叛逆難,在短短一百五十天之後成為事實。
  同年夏天,大聖人流放之地雖從塚原移至(佐渡的)一谷,但念佛信徒圖謀取大聖人性命的危機依然存在。
  在流放佐渡期間,後來成為大聖人後繼的日興上人一直隨侍在旁,共承苦難。此外,佐渡之地也出現了如阿佛法師、千日女居士夫婦等皈依大聖人的門人。
  大聖人在佐渡著作了許多重要御書,其中最為重要的是《開目抄》與《觀心本尊抄》。
  1272年2月著述的《開目抄》,闡明日蓮大聖人正是照著《法華經》的教導去實踐的末法「法華經行者」,是具備拯救末法眾生主師親三德的末法本佛。
  1273年4月著述的《觀心本尊抄》,闡明末法眾生為了成佛而應受持的南無妙法蓮華經之本尊的本意。
  1274年2月,大聖人獲赦,3月離開佐渡返回鐮倉。4月被平左衛門尉召見時,大聖人強力進諫幕府不要以真言宗等的邪法祈禱降伏蒙古,並回答平左衛門尉提出的問題,預言年內蒙古一定會來襲,是為第三次進諫國主。
  如大聖人所預言,同年10月蒙古大軍襲擊九州。(文永之役)
  至此,大聖人在《立正安國論》中所預言的自界叛逆難與他國侵逼難二難全都說中了。
  像這樣直接進諫幕府,預言國難的事蹟,這次是第三次。這些預言都說中,所以日蓮大聖人說:「余有三度高名。」(御書307頁)

(6) 入身延山

  第三次的進諫依然不被幕府採納,因此大聖人決定離開鐮倉,進入甲斐國(今山梨縣)波木井鄉的身延山。當地的身延地頭波木井實長,曾被日興上人教化而成為大聖人門下。
  大聖人於1274年5月進入身延山。但是大聖人絕非為了歸隱的目的而前往。
  在身延,大聖人著述了《撰時抄》、《報恩抄》等許多御書,闡說大聖人佛法的重要法門,尤其是明示了三大秘法(本門本尊、本門戒壇、本門題目)。
  更透過講授《法華經》,傾注全力培育肩負未來廣宣流布(透過宣說妙法實現全人類和平及幸福)的人才。又撰寫許多書信,鼓勵各地的在家信徒,希望每個人貫徹強盛的信心,獲得勝利人生與成佛境界,持續給予懇切的指導與鼓勵。

(7) 熱原法難與出世本懷

  日蓮大聖人入身延山後,在駿河國(今靜岡縣中部)富士方面,以日興上人為中心推進折伏弘教,也開始有天台宗等僧侶及信徒,捨棄之前的信仰皈依大聖人。
  為此,該地區的天台宗寺院開始陸續對皈依大聖人的信徒加以脅迫。
  1279年9月21日,熱原(駿河國)農民信徒二十人,被冠以不實罪名逮捕,押送鐮倉。
  農民信徒在平左衛門尉宅邸受到相當於拷問的審問,被脅迫捨棄對法華經的信心,但是他們全員不屈服,貫徹信仰到底。
  結果,神四郎、彌五郎、彌六郎三兄弟遭到處刑,其餘十七人被驅逐離開所住的區域。以此彈壓為中心所發生的一連串法難稱為「熱原法難」。
  看到農民信徒不惜犧牲來貫徹信仰的姿態,大聖人深感民眾已經確立起忍耐大難的強盛信心,在立宗以來第二十七年,首次在10月1日著述的《聖人蒙難事》中提到了自身的「出世本懷」。「出世本懷」是指出現於世間的目的。
  日蓮大聖人於年輕時就立下誓願,要成為知悉佛法肝要的智者,從根本拯救所有人們脫離苦惱,而成就此誓願就是他終其一生追求的根本目的。為此,大聖人說示了萬人成佛的根本法──南無妙法蓮華經,明示了三大秘法。
  在熱原法難時,出現了受持三大秘法的南無妙法蓮華經、不惜身命地實踐廣宣流布的民眾。他們的出現,證明了日蓮大聖人為拯救全人類所宣揚的民眾佛法深深地被民眾信奉,從而顯示出這是為挽救世界所有民眾的佛法。
  於此,大聖人達成了「出世本懷」這一生的根本目的。
  又於熱原法難之際,大聖人門下秉持異體同心的信心奮戰。尤其是鄰近的青年地頭南條時光守護同志等,活躍不已。

(8) 入滅與日興上人的傳承

  1282年9月8日,健康狀態惡化的大聖人在弟子們勸請下,離開居住九年的身延山,前往常陸國(今茨城縣與福島縣)進行溫泉治療。後來逗留在武藏國池上(今東京都大田區)的池上宗仲(池上兄弟的長兄)府邸,對後事做好種種安排。
  據傳於9月25日,大聖人抱病對門人講授《立正安國論》。
  1282年10月13日,日蓮大聖人於池上宗仲府邸結束身為「法華經行者」的六十一年尊貴一生。
  大聖人入滅後,唯有日興上人一人,繼承了大聖人不惜身命廣宣流布的精神與行動。並出自廣宣流布繼承人的自覺,貫徹嚴誡謗法精神,推進對國主進諫,並把大聖人一切著作視為「御書」,奉為末法聖典,鼓勵眾人鑽研,培育出許多勤勵行學二道的優秀弟子。

(二)南無妙法蓮華經

  南無妙法蓮華經是佛法的精髓,日蓮大聖人所悟得、能從根本解決萬人苦惱之法。在此確認南無妙法蓮華經的幾項重要涵義。

(1)貫穿宇宙與生命的根源之法

  南無妙法蓮華經是貫穿宇宙與生命的根源之法。
  釋尊將人們的苦惱當作自己的苦惱,探究其解決的方法。
  結果悟得貫穿宇宙與生命、永遠普遍的根源之法就在自身生命內,而被稱為佛(佛陀)。之後以智慧與慈悲說示了種種教導。這些教導被歸納為各種經典,而於諸經典中,傳揚佛悟得之真實內容的就是法華經。
  日蓮大聖人明示,從根本解決苦惱並開啟幸福、佛所悟得的根源之法,正是南無妙法蓮華經。

成佛的根本法

  佛,就是指自身體現根源之法、克服所有苦難,在心中確立不受任何事物動搖、絕對幸福境界的人。
  這根源之法的南無妙法蓮華經正是成佛的根本方法。

萬人生命中所具備的永恆之法

  佛覺知根源之法貫穿自身生命,同時也悟得萬人的生命中本來就具備此根源之法。
  還覺知貫穿生命的根源之法,是超越生死之法,絕不會消失或被破壞。
  南無妙法蓮華經是具足於每個人生命內的普遍之法,是貫穿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永恆之法。

(2)從名字看出深遠意義

  從南無妙法蓮華經此名字本身,能看出根源之法的深遠意義。
《妙法蓮華經》是《法華經》的詳細名字。《法華經》中所示的根源之法,因為是難以理解的不可思議之法,所以稱為「妙法」。
  為了理解妙法的特質而舉的譬喻,就是植物「蓮華(蓮花)」。
  例如,蓮華雖然生長在淤泥中,卻不為所染,綻放清純高雅的花朵。這讓人想起,信奉、實踐妙法的人,邊生活在充滿苦惱的現實世界,邊秉持清純的心思與行動,教化人們。
  而且,蓮華不同於其他植物,即使在含苞待放的階段,花瓣中蓮蓬已結有果實,花與果實同時成長,花開看見果實時,花瓣仍在。即是,原因(花)和結果(果實)兩者同時俱在。
  這是教示,即使在尚未開顯佛的境界(佛界)的凡夫階段,雖然看不出,但是佛境界嚴然具足;而且即使成為佛,凡夫的生命境界也不會消失。
  一般來說,經就是指闡說真理的聖典。《法華經》是闡明妙法(妙法蓮華經)這永遠真實的聖典,所以被稱為經,受眾人尊敬和信仰。
  「南無」,是以漢字寫出古印度梵文的音,其意思可以譯成「歸命」。
  「歸命」是指身心皆皈依,全心全意實踐、體現教導之意。
  南無妙法蓮華經乃佛心,是佛出自欲拯救一切眾生的慈悲與智慧生活方式的結晶。

(3)日蓮大聖人的佛生命

  《法華經》雖指出貫穿宇宙與生命的根源之法,但是沒有具體明示它的內容和名稱。
  日蓮大聖人覺知《法華經》中所指出的根源之法具足在自身生命中,而明示那就是南無妙法蓮華經。
  亦即,南無妙法蓮華經,並非單是在經典名稱「妙法蓮華經」上冠上「南無」二字,它就是根源之法的名字。
  如此一來,在現實生活中,為不知自身生命真實姿態而迷惘痛苦的人們,打開一條能從根本拯救他們、並確立堅定幸福的道路。
  因此,我們尊崇日蓮大聖人為末法這充滿苦惱混亂時代的本佛。南無妙法蓮華經就是體現了貫穿宇宙與生命根源之法的大聖人的佛生命。

凡夫本來就是妙法

  凡夫,亦即平凡的每個人生命中,也嚴然具備著佛界(佛的生命境界)。我們每一個人本來也都是南無妙法蓮華經。
  但是,凡夫因為沒有自覺到這生命的真實姿態,所以無法使內在根源之法的南無妙法蓮華經的力量與作用發揮出來。
  悟得此真實的稱為佛,無法相信此真實而迷惑不解的稱為凡夫。
  因此,在現實生活中,相信並實踐南無妙法蓮華經時,妙法的力量與作用就會顯現出來。

(4)圖顯曼荼羅作為修行的本尊

  日蓮大聖人將其自身的佛界生命圖顯為一幅曼荼羅,作為我們凡夫修行的本尊,讓我們能與大聖人一樣,在自身體現南無妙法蓮華經,得以成佛。
  大聖人教導:「此御本尊全不須求之於他處,祇在我等眾生持法華經,唱南無妙法蓮華經之胸中肉團內。」(御書1295頁)
  奉拜曼荼羅御本尊中所顯現的根源之法、佛生命的南無妙法蓮華經,相信我們自身生命中也嚴然具足此南無妙法蓮華經,是很重要的事。藉此,能開顯我們自身內在的妙法,實現佛的境地。
  又,大聖人於《御義口傳》中教示:「始知我心是本來之佛,即名大歡喜。所謂南無妙法蓮華經,是歡喜中之大歡喜也。」(御書824頁)
  得知自身本來就是佛、是南無妙法蓮華經,在自己生命中開顯無限美好的福德。沒有比這更高的人生喜悅了。
  以妙法為根本,戰勝種種困難時,能夠進入永遠不被任何事物破壞的幸福軌道,以大歡喜妝點此一生。

(三)一生成佛與廣宣流布

(1)一生成佛

  「佛界」是佛的境界。「悟達」一詞經常與「佛界」同時使用。「佛界」是一個絕對自由的境界,即人會醒覺自己永遠而終極的真實這萬物的實相。這個超然的生命境界的特徵是,無窮的智慧,無限的慈悲和無畏的勇氣。
  信心的根本目的是使自身達到佛的境界。
  修行日蓮大聖人佛法的目的,除了讓自己在今生成佛之外,還要令他人幸福。
  若能信受御本尊,純真地勤勵自行化他的實踐,則無論任何人都必能在一生之中獲得成佛的境界。這就是「一生成佛」。
  自行化他的「自行」,是指自己為獲得功德而從事修行。「化他」,是指為使他人獲得功德而教導他人。具體而言,即是勤勵於勤行、唱題,同時實踐弘教──告訴並教導他人佛法。(詳細在第三章說明)
  日蓮大聖人教示:「法華經行者,若如說修行,必於一生之中,不遺一人,皆當成佛。譬春夏作田,雖有早晚,一年之中,必得收穫。」(御書437頁)
  所謂成佛,並非變成和現在的自己全然不同的特別人物,或死後下一世會出生在脫離現實世界的淨土等。
  有關成佛的「成」,《御書》教示:「成是開之義。」(御書787頁)成佛不外是開啟自身內在的佛的生命境界(佛界)。
  「凡夫」,也就是普通人的我們,能以原有之身,開顯佛的生命境界。因此也稱作「凡夫成佛」、「即身成佛」。
  所謂成佛,並非去別的世界,而是始終在此現實世界,構築起不被任何事物破壞的絕對幸福境界。
  誠如《御書》教示:「不改櫻梅桃李各各之當體,開見為無作三身。」(御書818頁)「無作三身之佛」是指,不作任何矯飾,以原原本本的姿態,具備佛一切特質的真實之佛。成佛是指,能充分發揮自己原有的特質,使自己度過最充實人生的生存方式。
  亦即,成佛就是生命整體受到淨化,且充分發揮本來具備的作用,面對各種困難也不動搖,變得堅強有力的境界。
  而且,成佛並不是到達終點。受持妙法,持續滅惡生善的奮戰,這種境界即是佛的境界。
  持續不斷為廣宣流布奮鬥的人才是佛。

凡夫成佛、即身成佛

  「凡夫」這名詞經常出現在佛教經典之中,是指還沒有達到成佛境界的普通人。《法華經》闡明,凡夫本來就具備佛的境界,而且能把它開顯出來。在普通的人身上能開啟偉大的佛的境界,這就稱為「凡夫即極」,也稱為「凡夫即佛」。
  成佛就是顯現人原本就具備的佛境界(本有的佛界),並非成為不同於人的特別存在。在凡夫身上開顯最高的人性──佛,是大聖人的成佛觀。
  如此的成佛稱為「即身成佛」。即身成佛是指,眾生不用死後轉世改變現實凡夫之身,就能獲得佛的境界。
  《法華經》以外的大乘諸經,即使闡說「成佛」,但至少還有兩個條件限制。
  一是,二乘(聲聞、緣覺)、惡人、女人不能成佛。
  二乘自認為自己無法成為偉大的佛,只以阿羅漢(獲得聲聞最高的悟得)作為目標,指向完全消滅苦惱的灰身滅智境地,不再輪迴出生於世。對於這樣的二乘,大乘的各種經典嚴格批判說無法成佛。
  又,眾生如果是惡人,必須先轉生為善人;如果是女人,就必須先轉生為男人,才能成佛。惡人和女人,以其原本之身是無法成佛的。所以雖然闡說成佛,但是現實上符合成佛條件的人有所限制。
  二是,要不斷重複生死,進行佛道修行(歷劫修行),脫離凡夫的境界,才能到達佛的境界。
  與此相對,《法華經》闡明成佛並不是「成為所謂佛的特別存在」,而是在自身之中「開啟佛界的生命境界」。
  大聖人明示,使所有佛成為佛的根源之法,就是南無妙法蓮華經。並將與根源之法合為一體的自身生命,圖顯為南無妙法蓮華經之御本尊。
  只要信受南無妙法蓮華經之御本尊,任何人都能在自身生命開顯佛界。
  日寬上人3教導說:「我等信受此本尊,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我身即一念三千之本尊、蓮祖聖人。」
  若信受御本尊,貫徹廣宣流布的實踐與信心,就能以凡夫之身,在胸中開顯與大聖人一樣的佛的生命境界。
  以凡夫之身就能成佛,稱為即身成佛;在一生中能夠成佛,稱為一生成佛。這都是表現相同法理的話語。

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

  從別的角度來表現即身成佛的法理,就是「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
  即使是煩惱盈身、惡業積累、受苦惱煎熬的凡夫,若能覺醒自身生命中具備著佛界此真實的話,就能發揮佛的悟得(菩提)的智慧,從苦惱解放出來,達到自在的境地。
  能以原本被煩惱纏繞的苦惱之身,成為散發菩提智慧光輝的自在之身,這法理稱為「煩惱即菩提」。
  日蓮大聖人教示,所謂自身內在的佛界就是南無妙法蓮華經。
  若能相信御本尊,唱念南無妙法蓮華經,悟得尊嚴真實的自己的話,就會湧現活下去的智慧,產生挑戰並超越苦難的確信與勇氣,也會湧現關懷他人的慈悲。
  所謂「生死即涅槃」,就是說只要相信御本尊,唱念南無妙法蓮華經,原本因生死煩惱而痛苦的生命,能夠開顯悟得佛界的安穩境界(涅槃)。
  「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的法理教導我們,當我們立足於妙法的信心時,能夠產生積極的生活態度,將所有苦惱轉換為自身成長與幸福的因。

相對的幸福與絕對的幸福

  戶田第二任會長(1900-1958)曾說,幸福有分「相對的幸福」與「絕對的幸福」。
  相對的幸福是指物質充裕、慾望獲得滿足的狀態。然而,慾望永無止境,縱然一時得到滿足,卻無永恆性。因為這是外在條件齊備之下才有的幸福,一旦條件崩潰,幸福也會隨之消失。
  相對地,絕對的幸福是指不論身在何處、發生何事,都覺得活著本身即是幸福的愉快境界。它是指一種從自己生命內部湧現幸福感覺的境界。因為是不受外在條件左右的幸福,故稱為絕對的幸福。成佛就是指確立這種絕對的幸福境界。
  既然活在現實世界,人生當然會有各種苦難。然而,譬如登山,身強力壯的人,即使背負稍重的行李,也能輕鬆地攀登。同樣的道理,生命中已確立絕對幸福境界的人,即使發生種種的困難,也能將各種困難當作跳板,湧現強盛的生命力,悠然地超越逆境。
  對身強力壯的人而言,反而是山路愈險峻,超越時愈感到喜悅。同樣地於佛道修行,對擁有超越一切困難的生命力與智慧的人來說,充滿困難的現實世界,正是滿溢充實感的創造價值的場所。
  又,依存於環境的相對的幸福會因為「死」而斷絕,反之,絕對幸福的佛界境界,就如《御書》教示:「生死生死,轉行於自身法性之大地也」(御書757頁,意思──在自身法性的大地上,生死生死輪迴不已),能超越死亡而繼續存在。

(2)立正安國與廣宣流布

  日蓮大聖人提出「立正安國」與「廣宣流布」,作為於現實社會確立自他彼此幸福的實踐指標。

立正安國

  日蓮大聖人的佛法是能變革每個人生命境界,在今世開啟絕對幸福境界的教導。同時透過變革每個人的生命境界,以期實現社會全體的和平。
  大聖人在《立正安國論》中教示實現和平的原理。
  「立正安國」,就是指「建立正法,以使國家安穩」之意。
  「立正」是指人們信受正法作為人生的根本,並確立以佛法生命尊嚴理念作為社會營生的基本原理。「安國」是指實現社會和平、繁榮與人們生活的安穩。
  《立正安國論》的「國」,除了指以權力為中心的統治機構外,更進一步是指民眾生活的基盤。在此意義上,不只是人所組成的社會體制,也包含自然環境的國土。
  大聖人認為國家是以民眾為中心,這從大聖人親筆所寫的《立正安國論》中,許多書寫「國」(日文寫「国」)字的地方,採用了在□部裡以「民」取代「玉」的「囻」字,也可窺知。
  還教示:「王以民為親」(御書1639頁),認為權力者必須以民眾為根本。甚至指出,雖身為國王,卻不知「民眾之悲嘆」者,會墮入惡道(御書34頁)。
  《立正安國論》雖然直接上是當時大聖人為實現日本國泰民安所著述的一篇文章,但其根本精神在於實現民眾的安穩,也就是在於實現全世界的未來永遠和平與人民的幸福。
  大聖人為解決當時人們的苦惱而撰寫《立正安國論》勸諫當權者,就是大聖人以身示範,實踐佛法者並非只為祈求自身的成佛而信仰,而是應該以佛法的理念精神為根本,積極參與社會的課題。
  《立正安國論》教示:「汝欲求一身安堵,必先禱四表之靜謐。」(御書30頁)
  對社會的問題視而不見,只在宗教、信仰世界裡閉關自守的利己態度,在大乘佛教中是被嚴誡的。
  如今,創價學會以佛法理念為根本,在和平、文化、教育、人權等領域,致力於解決地球課題,無非也是根據「立正安國」法理與精神所做的實踐。

廣宣流布

  佛法的目標就是向眾人流布佛所悟得之正法,引導眾生至佛的境界,實現和平與萬眾的繁榮。因此,《法華經》說示:「我滅度後,後五百歲中,廣宣流布於閻浮提,無令斷絕,惡魔、魔民,諸天、龍、夜叉、鳩槃荼等,得其便也。」
  此段經文闡述,在「後五百歲」,亦即末法,必應把妙法於全世界(一閻浮提)廣宣流布。
  而且在《法華經》中,將末法廣宣流布託付給「地涌菩薩」。地涌菩薩是自久遠以來即為釋尊的弟子,徹底受過鍛鍊的菩薩。
  在《法華經》說法的會座上,從大地底下湧現無數的地涌菩薩,以上行菩薩為中心,誓言於釋尊滅後弘通妙法蓮華經。
  釋尊預言在自己滅後,這些地涌菩薩會在娑婆世界出現,如日月般照亮眾生的晦暗,拯救人類。

廣宣流布正是大聖人的根本精神

  大聖人依照這《法華經》經文所示,在末法惡世,忍受多次危及性命的大難,弘通大法南無妙法蓮華經。
  有關廣宣流布,《御書》教示如下:
  「大願者,法華弘通也。」(御書769頁)
  「日蓮慈悲曠大,南無妙法蓮華經,萬年之外,必流布至未來而無盡。有為日本國一切眾生開盲目之功德,遮斷無間地獄之道。」(御書348頁)
  「日蓮之始信法華經於日本國,如一渧、一微塵。得二人、三人、十人、百千萬億人,齊來唱傳法華經時,是妙覺之須彌山、大涅槃之大海,終可得成就者矣!成佛之道,此外更無求處。」(御書307頁)
  廣宣流布正是日蓮大聖人的根本精神。大聖人也一再敦促弟子們,要一生為廣宣流布奮鬥,實現成佛與立正安國。

創價學會是實現廣布的團體

  繼承大聖人這精神,遵照《御書》教示,弘通妙法、推進廣宣流布的和合僧(佛法實踐者的團體),就是創價學會。
  誠如教示:「若與日蓮同意,當是地涌菩薩。」(御書1430頁)一向遵照大聖人心意,弘揚妙法的創價學會,才是肩負廣宣流布使命的地涌菩薩團體,此外無他。
  大聖人滅後七百年,直至創價學會出現為止,沒有任何人能弘揚妙法。是創價學會實現了釋尊與大聖人的未來記(預言)。這就是創價學會是肩負廣宣流布使命出現的佛意佛敕教團的證據。然後如經文「廣宣流布於閻浮提」所說,事實上向全世界弘通了妙法。

  • *1「末法」是指釋尊佛法喪失拯救力量的時代,以當時一般的說法,是指釋尊入滅二千年以後。根據此說法,於公元1052年進入末法。
  • *2三災七難出現在各種佛教經典,但各內容稍有不同。三災是指穀貴(饑饉引發穀物價格高漲)、兵革(戰亂)、疫病(傳染病盛行)三種災禍。七難是指星宿變怪難(星星的運行、光照紊亂)、非時風雨難(發生不合季節的風雨災難)等七種災難。
  • *3日寬上人(1665-1726)是江戶時代(1603-1868)很有學問的僧侶,他整理了從日蓮大聖人傳繼給日興上人的佛法法理,並加以宣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