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破折日顯宗

  創價學會自創立以來,始終基於直結日蓮大聖人的信心,弘揚佛法,並為了實現萬眾幸福與世界和平,展開各種活動。
  欲破壞廣宣流布而現出魔性的,就是「日顯宗」。
  自稱日蓮正宗第六十七世法主的阿部日顯(1922-2019),認為法主(管長、日蓮正宗最高領導)擁有絕對的權威、權力。所謂「日顯宗」,就是由他所掌控的日蓮正宗宗門。
  自第二次宗門事件發生後,日顯宗在這三十年已經完全背離日蓮大聖人佛法的教義與精神,成為謗法的教團。
  即使日顯已傳位給下一任法主(2005年12月傳給日如),由於仍延續了日顯的謗法濁流,所以我們仍稱其為「日顯宗」。

(一)與惡戰鬥

  日蓮大聖人在《立正安國論》中說示:「與其千祈萬禱,不如先禁此一凶也。」(御書23頁)「唯須捨凶歸善,截根塞源也。」(御書24頁)
  在正確實踐佛法時,絕不可忘卻的一點是,要與迷惑人心的根本惡緣這「一凶」奮戰到底。

譴責「法華經之敵」

  日蓮大聖人佛法強調「譴責惡」、「與惡鬥爭」的信心。
  誠如《御書》所說:「不論作得如何大善,讀誦書寫法華經千萬部,得一念三千之觀道者,如不為責法華經之敵,不能得道。」(御書1576頁)
  所謂「法華經之敵」,是指令人們捨棄《法華經》,阻塞萬眾成佛之道者。
  《法華經》闡說任何人生命中均具有佛性,是最普遍的「敬人」思想。否定此《法華經》、阻礙《法華經》的流布或迫害實踐《法華經》者,這種人就等同「法華經之敵」,背逆了「生命尊嚴」、「萬眾平等」、「民眾根本」的思想。
  基於此觀點,若要舉出一個於日蓮大聖人在世當時現出「法華經之敵」姿態的人,極樂寺良觀可謂其代表。良觀表面上受人們景仰為「活佛」,備受尊崇,背地裡其實是僭聖增上慢,迫害流布法華經精髓南無妙法蓮華經的大聖人。
  若以現代來說,日顯企圖破壞在現實社會中推動日蓮大聖人遺命──廣宣流布的創價學會,即是「法華經之敵」。

宗門事件的經過

  日蓮大聖人廣宣流布的精神與實踐,由日興上人正確傳承下來。
  但經過時代變遷,在日蓮正宗宗門裡,這種精神與實踐逐漸虛有其表,僧侶愈趨權威,僧俗之間的差異日漸形成。創價學會剛成立之初,宗門已面臨法滅狀態。
  創價學會自創立以來,一直貫徹實現廣宣流布大願,對宗門一向是該指正就勇於指正,一路支持宗門過來。
  戰後,從宗門經濟最拮据之時起,真心赤誠地守護宗門,興建了三百五十座以上的寺院捐獻給宗門。
  宗門對一心作出各種支援的創價學會毫無理解和感謝之心,只是為了顯示僧侶的權威而與學會之間興起種種摩擦,但學會總是一再容忍,努力欲收拾發生的紛擾事態。
  日顯成為法主之後,踐踏學會為了廣宣流布支持宗門的誠意,更加強化了僧侶耍弄宗教權威蔑視信徒的體質。
  日顯對於飛躍成長為世界宗教的創價學會以及受到各界讚揚的學會領導人──池田先生產生敵意,進而策劃意圖破壞學會。1990年,日顯為了要丟棄學會,使會員信徒隸屬宗門,開始擬定陰謀──「斬除創價學會作戰」(C作戰),並付諸實行。
  亦即,於同年12月,宗門單方面變更宗規,對池田會長寄出罷免其法華講(宗門的信徒團體)總講頭職務的通知。對此,學會希望透過對話尋求解決,但宗門卻加以拒絕。
  進而,宗門於1991年11月7日送交毫無事實根據的「解散勸告書」給學會;更在28日發出「逐出宗門通知書」,單方面地將學會「逐出宗門」。
  此外,宗門又蠻橫地停止授與學會員當代法主所摹寫的御本尊。「學會員若想受持御本尊,就要服從宗門。」──這是一種將信仰根本的御本尊當作「人質」,卑劣的宗教打壓、威脅。
  然而,學會在1993年,決定以日寬上人所摹寫的御本尊授與全世界的會員。
  這是宣言:正因學會是直結日蓮大聖人的廣宣流布教團,因此有權授與「弘通法華之旌幟」(御書1294頁)之御本尊,朝向實現佛意佛敕的世界廣布邁進。
  創價學會本著推展世界廣宣流布之佛意佛敕教團的自覺,據此責任認定以廣宣流布為目的的御本尊,迎來作為世界宗教蓬勃發展的時代。
  之後,日顯宗愈顯露出其魔性的真面目,於1998年做出暴行,破壞了八百萬人信心結晶所興建的正本堂。
  正本堂曾被譽為二十世紀最宏偉的宗教建築,耐用年數為千年。但日顯卻殘暴地將僅建立了二十六年的正本堂破壞殆盡,輕易地踐踏了八百萬人的信心赤誠。

(二)日顯宗的大罪與謬義

  日顯宗尊崇法主為絕對的存在,以錯誤的信仰──「信仰法主」為根幹。其前提是認為唯有法主身上才流通著「神秘的」血脈。以這種想法為根本,造成蔑視信徒的體質。
  這些完全是背離日蓮大聖人佛法的謬義,《御書》中並無隻字片語如此記載。
  在此,透過破折日顯宗的謬義,來學習日蓮佛法的本義。

(1)破壞廣布的謗法

  日顯宗推動C作戰,意圖破壞廣宣流布團體的創價學會,於1991年11月,對學會發出「逐出宗門通知書」。
  當中沒有引用《御書》,也完全沒有提出將學會驅逐有何教義上的根據,只是一再重申「因為學會不服從宗門」之類權威性、感情用事的主張。
  誠如《御書》教示:「大願者,法華弘通也」(御書769頁)、「廣宣流布之大願」(御書1406頁),廣宣流布是日蓮大聖人的遺訓。
  因此,創價學會自創立以來,以廣宣流布為目標,努力實踐折伏、弘教,不僅在日本,更在全世界弘揚大聖人的佛法。
  企圖破壞如此的創價學會,就等於是破壞廣宣流布的大謗法,是犯下背離日蓮大聖人要拯救一切眾生之精神的大罪。

日顯的「破和合僧」大罪

  佛法有所謂「五逆罪」之大罪。
  「五逆」是指①殺父、②殺母、③殺阿羅漢、④使佛身出血、⑤破和合僧五項。
  其中,「破和合僧」是使佛教團分裂、混亂的行為,乃是破壞佛的教導,使人們墮入迷惘、不幸的重罪。日顯犯下的最大罪過,就是這個「破和合僧」罪。

(2)信仰法主的謬義

  日顯宗的教義,是以法主為信仰對象。
  本來,法主是「護持法並弘揚教義的主體者」之意。必須成為信行學的楷模、護持正法之人。
  然而,自發生第二次宗門事件以來,原宗門法主的阿部日顯與其一派始終主張:「法主是絕對的!總之就是要服從法主!」並且完全拒絕對話,獨斷獨行地堅持「法主絕對論」、「信仰法主」。基於宗門視法主(日顯)為絕對的存在,所以稱之為日顯宗。
  信仰法主是破壞日蓮大聖人佛法三寶(佛寶、法寶、僧寶)的極傲慢教義。
  例如,宗門的正式文書中如下記述(刊載於宗門的機關誌,稱為「能化文書」):
  「唯授一人的血脈所在,就是與戒壇之大御本尊為不二的尊體。」「對此根本二者(大御本尊與法主)之信心,需抱持絕對信服的態度。」
  這就是說,守護御本尊為職責的法主之位竟提升至與御本尊居於同等地位,實在是前所未聞的謬義。

「以御本尊為根本」方是正確信心

  「以御本尊為根本的信心」,正是大聖人、日興上人以來的正確信心態度。
  日蓮大聖人教示:「於此曼荼羅須善信之!」(御書1169頁)「如此信之無二,故可入此御本尊之寶塔中。」(御書1295頁)
  此外,日興上人亦有記述:「唯依御書之意,可以妙法蓮華經五字為本尊,即聖人自筆之本尊(大聖人親筆書寫之御本尊)是也。」(御書1697頁)

法主絕對觀違背大聖人、日興上人

  《日興遺誡置文》1中明示:「雖為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御書1709頁)
  這是斷言,即使是法主,若背離佛法,擅自樹立自己的主張,也不可採用。就此可以看到,日興上人已經推斷後代法主也有可能犯錯,而留下這段訓誡。
  同樣在《日興遺誡置文》中亦云:「時之貫首,或習學之仁,設有一旦媱犯,置之於眾徒可也。」(御書1710頁)
  這是教導,當在任法主或已累積深厚學問的高僧,若還是犯下身為僧侶不可犯的錯誤時,本當立即把他趕出宗門,不過還是應令他作為一般僧侶(眾徒)重新累積修行,才是根本的謝罪方式。
  對照《日興遺誡置文》,就能清楚明白法主絕對觀是完全違背日蓮大聖人、日興上人的謬義。

(3)錯誤的血脈觀

  日蓮大聖人佛法的血脈,原本就是開放給一切眾生,而非讓部分人士獨佔的。
  日顯宗會產生「法主是絕對」的想法,是基於錯誤的血脈觀所致。
  其所主張的「神秘」血脈觀是:只要接受前法主的「血脈相承」,佛的內證(心中的悟達)、法體(悟得之法)就會傳承給下一任法主。
  日顯宗的「能化文書」中記載:「唯授一人之血脈法水,乃真正人法一箇之法體。」
  而這種「神秘」的血脈觀是與日蓮大聖人及日興上人的教導完全無關的謬義,是後世之人為主張法主權威而捏造出來之謬義。

「血脈」的本義就是開放給萬眾之「信心」

  「血脈」一詞,是真言密教、日本天台宗或禪宗常用的說法,將弟子承襲師父法門一事,以孩子繼承父母親的血緣來譬喻。
  日蓮大聖人在世當時的日本佛教界中「秘傳主義」橫行,藉著「血脈」之名,指稱佛法的奧義只傳承給特定的極小部分人。
  相對地,日蓮大聖人在《生死一大事血脈抄》中教示:「為使日本國一切眾生信法華經,而繼成佛之血脈。」(御書1406頁)
  就結論來說,誠如「信心之血脈」(御書1407頁)所示,日蓮大聖人佛法所說的「血脈」,就是「信心」。
  相對地,日顯宗「無關乎信心、實踐,只要相承就是佛」的這種滿是特權、神秘的相承觀,完全是背離「信心之血脈」──血脈本義的謬義。

(4)僧俗差異

  日顯及日顯宗僧侶的共通點是認為「僧侶在上,信徒在下」,對信徒的「歧視思想」根深蒂固。
  日蓮大聖人佛法裡,沒有絲毫蔑視信徒的思想。
  日蓮大聖人教示:「此世中不論男女僧尼,持得法華經之人,即是一切眾生之主,佛所垂覽。」(御書1180頁)「無論僧俗、尼婦,但為人說得一句者,即是如來之使。」(御書1524頁)闡明了僧俗的平等關係。
  日顯宗完全否定僧俗平等,尋其背景可舉出日本佛教在江戶時代演變為葬儀佛教、檀家制度2普及等因素。僧侶支配信徒,視其為所有物;而信徒也依賴僧侶,完全忽視了自身的佛道修行。
  日顯宗就是檀家制度的弊病深植不移,與時代脫節的團體。僧俗差異思想,就是其象徵。

(5)惡用化儀

  日顯宗的大罪之一就是惡用葬禮、法事、戒名、塔婆等化儀,將佛法當作斂財的工具。
  現今宗門由僧侶所主持的葬禮、法事、戒名等化儀,並非大聖人所制定,而是於後來的時代制定的。
  宗門主張由僧侶主持葬禮是成佛不可或缺的一環,但是大聖人從來沒有說過這種論調。
  反而如《御書》教示:「過世之慈父尊靈,其存生中唱南無妙法蓮華經,已作即身成佛之人矣。」(御書1498頁,意思──過世的慈父尊靈既然健在時唱過南無妙法蓮華經,就是即身成佛的人。)強調每個人的成佛與否,是依其生前的信心與實踐而定。
  宗門卻無視大聖人的教示,說僧侶主持葬禮乃成佛不可或缺的這種主張,就是扭曲大聖人佛法的大罪。

(6)腐敗墮落

  就僧侶應有的行為,大聖人教示:「唯以正直、少欲知足之僧,方為真實之僧。」(御書1097頁,意思──只有正直對待佛法、少欲知足的僧,才是真實的僧。)明示僧侶應該要少欲知足,生活儉樸。
  然而,以日顯為首的日顯宗惡僧之實際行為卻是極其腐敗墮落,完全違背了大聖人的教示。
  對於這種利用佛法的惡僧,大聖人嚴格地破折其為「著法師皮之畜生」(御書1459頁)、「食法餓鬼」(御書1156頁)。

(三)精神獨立與廣布的進展

  創價學會自斬斷邪宗門的黑暗鎖鍊,達成「精神獨立」以來,年年在世界各地的會員人數與日俱增,現今已擴展至全世界一百九十二個國家和地區。
  相對地,日顯宗一路衰退,信徒人數銳減為將學會驅逐前的百分之二。
  實踐大聖人遺訓之廣宣流布的學會,傳承並脈動著日蓮佛法的本義。
  讓我們斷然地粉碎日顯宗之惡,越發開創世界廣布的大潮流吧!

  • *1《日興遺誡置文》是為了後世學習的人們,1333年日興上人所寫的有關大聖人對推展廣宣流布時應注意的重要教導。
  • *2檀家制度是江戶時代一種以寺院管理信徒的制度,是德川幕府(1603-1867)為了排除天主教而採用的宗教統制政策。住民要到社區的寺院登錄為信徒,一戶屬於一寺,不准改宗,終生要靠該寺院主持各種祭禮,而寺院則靠隸屬的信徒的布施來維持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