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人間革命的實踐
第十四章 「成為好公民」(14-7)
14-7 大我的菩薩道
池田會長呼籲的「好公民」是指破除小我、貫徹大我的菩薩道實踐者。本節引用池田會長於SGI成立時的演講文來強調這件事。
我要訴求的是,人須是由於同樣身為人,發自內心認為,不能對威脅他人基本生存的危險因子視若無睹,才會維護人權與遵守義務,而非外在的規範使然。如此一來,人權才會成為人類普遍的依據,不會被分化。
二十三年前(1975年1月)成立SGI時,我曾號召:「不是只為自身開花結果,而是在全世界播撒和平的種子,度過尊貴的一生。」那也是發自內心的吶喊:正如「不幸並非他人的專利」一樣,「幸福也非自己的專利」,從他人身上發現自己,從自己內心感受到與他人的一體感,突破「小我」,畢生貫徹「大我」的菩薩道。
SGI會員在各國是好公民,開展和平、文化、教育運動,同時在日常生活中絕不忽視最痛苦、最苦惱的人,「要鼓勵他人」、「要為他人分憂」,率先以菩薩的精神不懈地為他人服務。我認為這是我最大的光榮與喜悅,也是與現今所需要的「創造人權文化」關聯的踏實的實踐。
總之,我確信,若每個人能在生命裡確立自發動能的主體性,鞏固責任與義務等道德倫理觀念,真正的人權文化一定會開花結果。
摘自第二十三回「SGI日」紀念倡言(1998年1月26日)
《創造幸福與和平的智慧》一書彙集池田會長著作中的核心主題。